【律聯快訊】「妖怪」夜市剛開幕 妖怪村控商標侵權

大家早安~阿金看到一個有趣的新聞,常發現一遇侵權雙方對商標保護範圍有認知上落差,

今天就順便來解說一下關於商標的類別分類,商標是否構成侵權除判斷圖文的差異外,

商標類別也是一個要參考的重要因素,很多人都以為商標申請就是包山包海包全台,

包全台是含離島沒錯啦,但是沒有包山包海包所有產品。

其實商標申請有一個重要的部份就是須指定保護類別商品。

目前台灣商標類別依商品及服務共分45大類,

以新聞報導的妖怪村及妖怪夜市為例,

妖怪村申請商標指定類別有09、25、28、30、35、38、41、42類,

而妖怪夜市則無申請任何商標。

撇除兩造雙方的口水戰,似乎妖怪村在未來商標侵權官司上具有一定的優勢。

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5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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