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聯知識家-商標篇】 申請商標如何正確選擇分類以防他人搶注?

今天阿金來告訴大家申請商標如何正確擇分類,以避免日後的一些爭端發生。

商標按“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劃分為45個類別,其中商品項目為1-34類、服務項目為35-45類。而每個商標在一個類別的註冊為一件商標申請,這就是"一案一類"。但是在很多時候,申請商標時常常會出現:申請人不清楚自己要指定哪些分類;或申請時商品項目不符合需求的狀況。品牌做大了卻被人搶註了近似類別商標,又或陷入商標侵權或仿冒糾紛等等…。阿金建議,為了避免上述問題發生,可以採取以下應對措施:(1)、在選擇申請商標時要先確認公司的主要商品或服務,再根據分類找到相關聯或近似商品或服務申請。例如某公司的營業範圍是服裝,服裝在國際分類表上為第25類;而近似類別就會有10類(塑身衣);18類(皮包);35類(進出口貿易或服裝的零售批發)等。因此,在公司發展初期就要先把主要及近似類別申請保護。之後當公司不斷發展壯大的時候,就得要思考是否做全類註冊申請保護的必要。(2)、申請商標時,把與公司經營範圍相近的商標類別進行註冊。此時可能很多申請人就會疑惑,為什麼把近似的類別都註冊了,還不能夠全方位的保護呢?其實,這問題就在於商標分類和我們平常認知上的觀念是不相同的,一樣類似的商品並不在同一類別裡面。例如:啤酒和米酒,其中啤酒是32類,而米酒就是33類。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要取得商標的專用權就要進行商標申請註冊。若只申請營業範圍內的商品,不註冊或漏了與營業範圍相關聯的商品或服務,等品牌知名度大了,就很容易被第三人做搶註申請,而這時再提出異議程序,就要花費更多的時間、人力、物力,而且還不一定成功。因此,為了全面保護自己的品牌,請記得需要把與企業經營範圍相近的商標進行註冊,做好完整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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