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聯知識家-商標篇】不藏私,企業商標保護策略知多少?
 
商標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一個企業的信譽,也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武器之一。那麼,如何才能更好地保護商標呢?
 
一、預查及檢索:
一般商標申請最常遇到的狀況不外乎已有相同或近似商標申請在先。因此在商標申請註冊之前,透過官方檢索系統預查有無相同或近以商標已申請在先或註冊在案,是很有必要的一個動作。此舉將會大大降低商標申請註冊被核駁的風險,提高商標核准成功率,避免造成時間與金錢的雙重損失。
由於我國商標採申請主義,白話來講就是誰先申請誰先贏的概念,當檢索後若無相同或近似的風險,則需要立即向官方申請商標。
 
二、正確使用:
一但商標核准註冊後,申請人需按照我國商標法(註1)規定正確使用商標,如擅自改變商標中的圖案、文字、顏色等行為均屬於違法行為,會有被撤銷商標的狀況,又或改變後與他人註冊商標構成近似則有侵權的風險發生。
因商標申請須指定類別保護,待商標核准成功後企業須在保護的商品或服務上正確使用。如指定申請保護在26類(人造水果),但實際情況卻是將商標用在31類(新鮮水果)則會有上述所提的風險。
申請商標正確使用的範圍僅限於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需要在其他類別使用商標時,需要另外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商標保護十年,期滿如需要續展, 則要向官方申請延展程序, 再次延展十年保護。
另外,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則可能被撤銷商標(註1)。
 
三、商標國際佈局:
商標如同企業的攻防武器,在發展國外市場上可以靠著商標權在當地登記保護攻城掠地。但需注意的是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企業的資訊很容易在網路上取得,一些不屑的企業或商標蟑螂搶註商標的訊息時言猶在耳,因此在進入這個市場前先行申請商標是優先要做的第一件事。
而在申請時可以多類商標申請保護,避免一些想搭順風車的惡性企業申請近似的類別商品或服務造成消費者混淆,進而影響你的商譽及發展。
 
四、維權
「產品賣的好不好?就看有沒有人仿冒就知道」,這是阿金常會玩笑的一句話。
企業作大、商品賣的好首要面臨的是一定是商標仿冒侵權問題。
企業密切關注市場是保護企業最好的辦法,一但發生仿冒則要立即進行維權行為,搜集仿冒事證、判斷有無侵權、比對正偽差異及評估企業損害狀況,再與律師討論如何進行後續維權程序,進而捍衛企業利益。
以上為阿金不專業的專業經驗分享,希望能為企業及申請人增進一些有關智慧產財有關商標之觀念,希望你們喜歡。
 
商標代理人陳金福20181221
 
註1:
商標法:第 63 條
商標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商標專責機關應依職權或據申請廢止其註冊:
一、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致與他人使用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之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而有使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二、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但被授權人有使用
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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